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会计机构负责人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关于将《解释性公告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所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份额
三。其他提醒
投资者需要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财务报表
综合平衡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姜。
损益汇报表
2022年1月至3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合并前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月至3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姜。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月至3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月至3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姜。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对第一个执行年度的年初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适用√不适用
特此宣布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25股票简称:新华传媒No:Pro 2022—014
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新闻出版业商业信息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新闻出版》的要求,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教材教辅资料发放情况如下:
1.在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布的上海市教委系列红头文件中,明确教材发行委托上海新华书店。
2.由于公司教科书补充发行业务面向上海各区县,不同属性学校实行的结算方式不同,春季教科书补充发行收入通常在6月前确认,秋季教科书补充发行收入通常在12月前确认,因此公司教科书补充发行业务只能在年中和年末准确计量和披露相应的业务收入和成本。
此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投资于新兴业态且影响重大的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25证券简称:新华传媒公告编号: 2022—015
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2022年4月28日
股东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万安街570号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以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启伟先生,执行副董事长程峰先生,副董事长吴小晖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刘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了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聘请的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表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9人,出席会议3人公司董事刘航先生,独立董事王悦女士,独立董事钱宜良先生出席了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会议1人公司职工监事唐丽娜女士出席了会议,监事刘珂女士,陈娴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蓉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裁心悦女士和李鹏程先生没有因公出席会议。
二。对动议的审议
非累积投票动议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4.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议案表决的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第五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新华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报业集团均回避表决其中:上海新华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292,533,681股有表决权的股份,上海报业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45,486,319股有表决权的股份
三。律师证词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龙,刘嘉玲。
2.律师见证了结论:
我们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件目录
1.由出席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由见证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上海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825股票简称:新华传媒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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